高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21 发布机构: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 】    打印
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河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及《高阳县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监测户基本情况,在第三方公司调研评估基础上,立足入库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按照重点支持监测对象发展生产增收要求,提出以下资金使用计划:
河北金奥精工制造股份有限公司117.681931万元,覆盖监测户43户,133人。
资金使用期限暂定3年,每年按12个月不低于6%的资产收益,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政策执行。
现将2022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计划予以公告,公示期10天(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监督联系电话:0312-6712667(高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邮箱:gyxffpzx@163.com
监督举报平台:12317
 
 
 
高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 11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