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01 发布机构:高阳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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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提高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河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及《高阳县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建档立卡脱贫户和监测户基本情况,在第三方公司调研评估基础上,立足入库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按照重点支持监测对象、脱贫户发展生产增收要求,提出以下资金使用计划:
河北天丰农业集团有限公司322.9万元,覆盖建档立卡脱贫人口423 户796 人;监测户 4户,13 人。
保定匠领云厨餐饮配送有限公司532.56万元,覆盖建档立卡脱贫人口671 户1291人;监测户13户,43人。
河北金奥精工制造股份有限公司306.54万元,覆盖建档立卡户脱贫人口 374 户,735 人;监测户9户,33人。
以上资金共计1162万元。资金使用期限暂定3 年,每年按12个月不低于6%的资产收益,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政策执行。
现将2022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计划予以公告,公示期10天(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10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监督联系电话:0312-6712667(高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邮箱:gyxfpb0312@163.com
监督举报平台:12317
 
 
高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 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