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总体要求,按时完成我县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化确权登记发证任务,切实保证农民合法权益,根据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化首次登记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中共河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我局起草了《高阳县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化首次登记发证实施细则(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告期间,请社会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向我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社会各界提出修改的建议可以通过电子邮箱、来电等方式进行反馈。
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0月1日止。
联系部门:高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312-6699647
电子邮箱:gyquanjigu@163.com
高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