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8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04 发布机构:高阳县锦华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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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泽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居民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监督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建议后,我单位高度重视,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认真进行了学习。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与县市场监管部门对接,充分发挥社区工作者及楼院长等力量,做好电梯安全使用的配合工作。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