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4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5-18 发布机构:高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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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爱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冬季取暖用气保供长效机制” 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中燃公司2022年采暖季因天然气限购、停气问题,造成的市12345热线频发群众反映极为强烈的工单以及网络舆情等情况,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作出批示和要求,蒋县长于2022年12月8日,专门与中燃公司上游供气企业蠡县虓志公司就增加天然气供应,保障居民用气需求事宜进行了对接。同时我局每天根据上游给中燃的供应计划,结合天气情况针对有可能出现的缺口积极帮助中燃公司协调气量,并协调县财政局将应急保供资金拨付企业,发挥资金作用,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保障群众的用气需求。为防止2023年取暖季再次发生此类问题,采取以下措施保障天然气供应:
一是督导合同签订。压实企业保供责任,督导中燃公司相关负责人及时签订气源气量合同,落实取暖季期间的购气保障资金,确保人民群众冬季取暖需求。
二是加强保供监测。对全县2家燃气保供企业进一步完善驻企监督、用气量日报告以及研判等工作机制,特别是对春节、极寒天气等特殊时段,发现异常及时预警,并果断采取措施。
三是高度关注舆情。密切关注媒体和群众诉求,畅通举报渠道,认真倾听群众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健全完善问题反馈机制,确保群众反映的供暖问题能够在第一时间有人接听、有人协调、有人解决,真正做到群众诉求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四是制定应急预案。结合采暖季天然气实际使用情况,制定本年度天然气迎峰度冬应急预案,明确具体的压减企业名单,在极寒天气或特殊时段,督导燃气公司落实“压非保民”措施,对工商业实行减供、限供,保障保障居民采暖用气需求。
五是落实兜底保障。针对极寒天气、上游来气不足等问题,出现居民用气短缺的,动用县级应急保供资金采购气量保障需求。因燃气企业经营不善、资金难以为继、停业歇业等突发事件,造成停供、弃供等现象,直接影响居民用户正常用气安全的,立即依法依规采取临时接管措施,实行政府托底保供,确保不影响群众取暖。
 
高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