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锦华街道办事处对政协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9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3-05-16 发布机构:高阳县锦华街道办事处
【字体: 】    打印
教体局、文广旅局:
关于苏娟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大城镇公共文化体育场馆设施投入,提升百姓健康水平的建议”等问题,我街道的会办意见如下:
随着社会事业的不断发展和全民健身运动的蓬勃开展,人们的健身意识和需求不断增强,公共场所匮乏和人民群众健身需求之间的差距确实存在,目前锦华街道辖区内所有社区都建有健身器材,部分社区还有室内活动场馆和多功能健身广场,这些设施的建成基本能够满足居民一般的健身需求。
公共器材的维护方面,目前还是由文旅部门来牵头实施,维修起来很不容易。在器材使用前,我们虽然已经对器材的产权和管理进行了移交,将管理的主体移交给了各村或社区、公园等器材所在单位,但在具体使用过程中,只管用、没人管的现象比较普遍,造成了器材无人管理、人为损坏等问题,我们也呼吁广大居民和相关部门要爱惜和正确使用健身器材,不能超负荷使用和故意损坏,使健身设施更好地为居民服务。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