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锦华街道办事处对政协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3-05-16 发布机构:高阳县锦华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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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肖严明委员提出的“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共同对广大群众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和驾乘机动车系好安全带进行安全提示和教育,确保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的问题,我街道的会办意见如下:
1、利用主题党日等活动载体,发动网格长、党员、志愿者等联合行动,在辖区范围内开展驾乘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安全头盔和驾乘机动车要系好安全带的宣传整治活动,营造浓厚氛围,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2、通过签订骑行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承诺书的形式,积极组织网格长走进农村、学校、社区、沿街店铺等场所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面对面讲解,倡导群众在驾乘电动自行车时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