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河北省2025年受污染耕地治理修复与风险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农发〔2025〕17号)号文件要求,经高阳县农业农村局决定,对高阳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工作进行公开遴选。项目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高阳县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2.预算金额:15.2708万元
3.服务地点:高阳县涉及的镇、村
4.服务内容:依据高阳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对高阳县涉及的镇、村受污染耕地进行安全利用措施实施并组织完成高阳县2025年受污染耕地治理修复与风险管控效果评估工作,确保本年度我县受污染耕地实现安全利用。
5.完成期限:2025年12月30日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程序
1.各服务机构自愿申报并填写服务项目申报表(附件1),按照规定的时间连同申报条件的证明资料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2.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组对参与服务的申报主体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同等条件下价低者优先选定为项目实施主体,承担项目实施工作。
3.遴选结果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后,进行公示。
4.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确定承担项目的实施主体,认真进行项目实施。
(二)申报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公司制度,能够依法维护委托人的权益并保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6.报名时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有不规范、不真实、弄虚作假的,取消遴选资格。
7.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接受任何报名。
8.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不按方案要求落实,影响项目实施进度的,将纳入黑名单,今后5年内不得参与农业农村局项目。
三、申报时间
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5月5日12:00
联系单位:高阳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郝冰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