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第三方土壤检测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8 发布机构:高阳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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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定市2024年耕地质量监测与保护提升工作推进方案》要求,需要对采集的土壤样品进行9个指标的检测:(土壤样品处理与贮存、土壤容重、酸碱度pH、有机质、全氮、碱解氮、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我局拟选用有资质的第三方土壤检测机构办理此项业务。欢迎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报名参加,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高阳县2024年市级耕地质量监测与保护提升项目
2.预算金额:2.25万元
3.服务地点:高阳县
4.服务内容:对高阳县域内的5个取样点采集到的5个土壤样品进行化验工作
5.完成期限:2024年11月30日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程序
1.各服务机构自愿申报并填写项目申报表(附件),按照规定的时间连同申报条件的证明资料上报高阳县农业农村局。
2.高阳县农业农村局对参与服务的申报主体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优先选定1家单位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承担项目的土壤检测任务。
3.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确定承担项目的实施主体,认真进行项目实施。
(二)申报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能够依法维护委托人的权益并保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中选人不得分包或转包。
7.报名时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有不规范、不真实、弄虚作假的,取消遴选资格。
8.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接受任何报名。
9.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不按方案要求落实,影响项目实施进度的,将纳入黑名单,今后5年内不得参与高阳县农业农村局项目。
三、申报时间
报名日期:2024年10月28日上午9:00-2024年10月30日下午17:00
联系单位:高阳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韩博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