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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5-28 发布机构:高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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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2022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2〕109号),提出将选择60个左右大中型城市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建设。经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荐、省政府审核、国家复核,2022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委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2〕649号),确定了包括保定市在内的60个城市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有关要求等四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发展目标等。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围绕完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网络体系、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推动二手商品交易和再制造产业发展等3个方面做出部署。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从强化行业监管保障、强化建设用地保障、强化技术创新保障、强化财税金融保障、强化社会资本保障等5个方面明确了保障措施。
第四部分,有关要求。从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营造工作氛围、深化监督考核等4个方面提出要求。
三、出台意义
《实施方案》的出台,为全面推进我县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提供了工作指南;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推进“雄安卫星城、美丽新高阳”建设,对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提升资源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