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发布机构:高阳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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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高阳县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公开促规范、促落实、促服务,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提升实效。围绕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强化市场主体、财政资金补贴、疫情防控、稳就业、公共企事业单位等方面信息公开,深入推进政策解读,不断改进解读方式,拓宽解读渠道,让重大政策“好声音”第一时间得到有效传播。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条。
(二)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建立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制度,推行答复格式文书标准化,力求答复意见合法适当,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有效降低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发生率和纠错率。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按照国家、省、市、县要求,完善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严格审定《拟发公文信息公开审查表》,有效规范政府文件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对失效、废止和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调整更新。
(四)完善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优化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强化政务新媒体监管,完善高阳农业公众号、抖音号日常监测、督办、定期通报制度。
(五)加强监督保障。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高阳县政府办公室印发《高阳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高阳县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强化考评结果运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做了大量工作,补齐了制度短板,完善了工作机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一)存在问题。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信息公开数量有待进一步增强,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县农业领域重点工作,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内容,继续加强制度机制建设,积极回应公众期盼和社会关切,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确保政府权力在群众的监督下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本行政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1:高阳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版
附件2:高阳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word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