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发布机构:高阳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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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高阳县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动依法审计的重要手段,作为服务审计监督、扩大审计影响、推动审计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着力提升审计的透明度和审计监督的威慑力。现将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我局通过高阳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机构设置和职能、领导成员和分工、权力运行流程图和办事指南、权责清单、工作部署、预决算公开等共20项;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部门动态、转载实事文章、相关政策等共200余项。
(二)依申请公开。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除本局主动公开外的政府信息,建立健全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审查、登记、答复的工作制度。2023年度共办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坚决守住重大风险底线。规范政务公开运行管理,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更新及时、准确、全面,不断提升服务群众水平,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实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全面落实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持续强化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安排专人负责跟进,做好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及时更新栏目内容。
(五)监督保障。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管理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9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二是相关人员的培训还有待加强。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进一步提高综合业务素质,全面提升我局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和公开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本行政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1:高阳县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附件2:高阳县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