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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获评省级“洁净城市”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8/7/25 15:09:03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日前,我县顺利通过省住建厅“洁净城市”验收,获评省级“洁净城市”荣誉称号,这是我县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城市建设取得的又一硕果。到目前为止,保定市成功创建省级“洁净城市”的县(市)有高碑店市、定兴县、高阳县,我县是保定市第三个获此殊荣的县(市)。

我县的省级“洁净城市”的创建工作从2015年开始,加强精细化管理,逐步推广“以克论净”“双五双十”环卫标准,大力开展综合治理,城市容貌环境持续改善,实现了城市管理的数据化、网格化。

2018年7月上旬,省住建厅组织“专家复核组”对我县的省级“洁净城市”的创建工作以暗访的形式进行了检查验收,经“专家复核组”复核评审我县荣获省级“洁净城市”荣誉称号。“洁净城市”代表着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水平、代表着城市道路扬尘治理的水平、代表着城市保障民生工作的水平、代表着城市环境容貌的综合水平,将成为高阳发展新的靓丽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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