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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孙明亮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3/9 13:55:24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各乡(镇)政府、锦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县政府决定:

孙明亮同志任锦华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超、贺朝辉、李桂珍同志任锦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韩凤臣同志任县教育局副局长(正科级);

侯占女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高文恒同志任县   行政审批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高阳经济开发区主任科员职务;

刘永生同志任县发展改革局主任科员;

张培元同志任庞口汽车农机配件城管委会主任,不再担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职务;

张浩同志任县纺织商贸城管委会主任,不再担任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吴海欣、赵曙光同志不再担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职务;

马建全同志不再担任县教育局文广新局局长、版权局局长职务;

郭龙伟同志不再担任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张占军同志不再担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董伟杰同志不再担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刘志远同志不再担任庞口汽车农机配件城管委会主任职务;

臧哲辉同志不再担任县纺织商贸城管委会主任职务;

王靖雪同志不再担任县纺织商贸城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2017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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