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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东留果庄村冉辰角《宅基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9/26 17:04:06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小王果庄乡东留果庄村冉辰角:

    你户持有的冀()字第1102508号《宅基证》和集建()字第023426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经高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我局已下发了面积更正通知,你户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到我局办理相关换发证书手续。根据《河北省土地登记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经高阳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废止你户持有冀()字第1102508号《宅基证》和集建()字第023426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特此公告

高阳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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