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县政府决定:
张恒山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光辉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代志伟同志任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董艳杰同志在县政府办公室保留正科级;
穆康敏同志任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
刘 杰同志任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赵占义同志任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张惠丽同志任县发展改革局副主任科员;
张占军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正科级);
孙慧斌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正科级);
何兴旺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韩克亮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侯占女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陈树人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任科员;
殷新生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任科员;
陈艳钗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主任科员;
陈立柱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
张建军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
房 力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
杨子月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董伟杰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贾彦彬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梁秋长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建立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 斌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清祥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
魏政学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
董聪慧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付丙军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吕 畅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王新杰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郭艳鹏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张文琴同志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任科员;
王继高同志不再担任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曹焯炜同志不再担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环卫局长职务;
齐永安同志不再担任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主任职务;
因机构改革,原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科学技术局科级干部的职务自然免除。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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