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设定依据:《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申请条件: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
办理材料: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和学历证明等,一寸近期彩照两张
办理地点:高阳县人社局
办理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每年6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上班时间为14:30,其它时间不变)
联系电话:0312-6699261
办理流程:提交——受理——发证
法律声明 | 关于本站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7-2018 www.gaoyang.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河北省高阳县人民政府 主办:高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 0312-6699502 ICP备案号: 冀ICP备05019657号-1 网站标识码:1306280002 公安机关备案号:1306280200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