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网上办事 >>
放射诊疗许可
发布时间:2015/6/25 16:12:01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事项名称放射诊疗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6号《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医疗机构设置放射诊疗项目,应当按照其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的类别,分别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竣工验收和设置放射诊疗项目申请:

1、开展放射治疗、核医学工作的,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2、开展介入放射学工作的,向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3、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同时开展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工作的,向具有高类别审批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申请条件《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六条

1、具有经核准登记的医学影像科诊疗科目;

2、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设施;

3、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4、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物、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

5、具有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办理材料《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1、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

3、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4、放射诊疗设备清单(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

5、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6、质量控制方案及管理人员设备、安全防护管理 人员、制度、和放射应急处理预案等;

7、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地点政务服务中心卫生监督窗口

办理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312-6656005

办理流程:如图

审批流程

分类

环节名称

承办主体

审查内容

审批结果

时限

一般

环节

受理

窗口工作人员

对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合法性进行审查。

经审核,材料齐全同意受理。或要求补正材料。 

5

审核

相关人员

参照初审受理,对经办人的初审依据是否准确把关。

做出审核意见

8

审批

相关领导

对审批依据进行把关。

作出审批意见

4

办结

窗口工作人员

发放许可证

1

特殊

环节

有●

无〇

现场勘验

相关科室

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查验是否符合审批条件,具体审查内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

经现场验收,具备条件,出具审查验收报告。

5

专家评审

听证、公示

集体研究

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

20

承诺时限

18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律声明 | 关于本站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7-2018 www.gaoyang.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河北省高阳县人民政府
主办:高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 0312-6699502
ICP备案号: 冀ICP备05019657号-1   网站标识码:1306280002  公安机关备案号:1306280200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