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建设用地规划、工程规划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条
申请条件:法人(自然人)或其委托人
办理材料:
(一)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需提交的文件、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图(土地出让项目);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土地划拨项目);
4、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5、标明用地范围的现状地形图及征地测量成果。
(二)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需提交的文件、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
2、项目核准、备案或批准的文件(审验原件、保留复印件);
3、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
4、经县规划局批准的详细规划图或总平面布置图及其CADDWG格式电子文件;
5、建筑设计施工图一套(装订成册,规格A4),包括:建筑总平面图[需在1:500或1:1000现状地形图上标绘并标明:(1)拟建建筑角点坐标、外轮廓尺寸、建筑层数及与四邻现有建筑物的间距尺寸;(2)拟建建筑与道路中心线、建筑控制线、用地边界等控制线的间距尺寸;(3)基地标高、道路标高、首层地面标高]及其CAD DWG格式电子文件一份,单体建筑平、立、剖面图,经批准的彩色效果图及其电子文件一份;
6、有关部门意见包括:土地、消防、人防、安监、文物保护、气象、国家安全、环保、军事、园林、供水、供电、燃气、供热等 部门;
办理地点:高阳县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
办理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0312-6656991
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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