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精神,指导各地做好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编制工作。2010年06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共同发布了《关于做好住房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据此通知明确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重点和基本目标是:
(一)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规划期内,要通过新建、改建、政府购置、租赁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使用房源,加大租赁住房补贴力度,着力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稳步扩大制度覆盖面,适当提高保障标准,力争到规划期末,人均住房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得到保障。
(二)努力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规划期内,要加快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政府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包括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进程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要大幅度增加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的供应。
(三)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政策、技术支撑体系。要加快住房保障立法,依法强化各级政府的住房保障责任,健全组织机构、政策、技术支撑体系,实施住房保障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
201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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