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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联合发文评选首届“高阳县老字号”,速报名!
发布时间:2018/12/6 10:48:35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中共高阳县委宣传部

高阳县商务局

高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高阳县工商业联合会

高阳县文广新局

关于开展首届“高阳县老字号”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锦华街道办,县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双创双服”活动有关精神,积极促进我县商贸服务业快速发展,支持老字号商贸企业发展壮大,打造更多的名牌产品、百年老店,发挥老字号等商业品牌扩消费、稳增长、惠民生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城市商业新亮点,展现我县独有的商业文化,以文化兴商、以文化兴市,经研究,决定开展首届“高阳老字号”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时间安排


从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1月


评选内容


年内评选出10家“高阳县老字号”企业。


申报范围及申报材料


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有关企业。


申报材料:


1、“高阳县老字号”申报表;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获得商标注册的有关文件复印件;

4、创立于20年(含20年)以前的地方志、历史材料或其他证明材料;

5、老字号基本情况介绍,品牌创立、发展历程,所传承的独特产品、技艺或服务,特色传统文化,获得的其他社会荣誉;

6、历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创始人、传人情况及证明材料;

7、历代传承的特色文化相关证明材料;

8、获得的社会荣誉证明材料。


申报方式


企业可通过以下方式申报,并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至高阳县老字号评选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高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县文化馆三楼办公室  联系人:韩占坡  电话:13903220938)。

1、相关行业商协会推荐;

2、企业自荐


评选活动流程


整个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分别为:

1、申报初审(12月1日---15日)申报单位要如实填写“高阳县老字号”申请表,并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高阳县老字号评选办公室,评选办公室进行初审核定候选人提名。

2、调研评审(12月16日---20日)邀请评审专家、相关媒体、对部分参评单位进行实地调研。调研完毕后,由评审办公室按照评选标准,采取审阅材料、评委审定、表决投票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综合评审,经县委宣传部、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工商联、县文广新局研究通过,拟定获评单位名单。

3、认定公示(12月21日---28日)拟定获评单位名单将在保定日报高阳新闻、高阳之声等媒体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出具认定书,向社会公布。

4、表彰总结(2019年1月)举行首届“高阳县老字号”颁奖仪式,向获得“高阳县老字号”企业发放牌匾和证书。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高阳县委宣传部、高阳县商务局、高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高阳县工商业联合会、高阳县文广新局

承办单位:高阳县文化馆、高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


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把此项工作作为落实“双创双扶”部署推进我县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实抓好,通过活动的开展,传承高阳特色,留住高阳乡愁,推广高阳味道,丰富高阳品位,打造高阳名片。

2、加强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可靠。认真核实申报单位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商标证明等材料的一致性和真实有效性。严格把关申报单位历史传承、文化特色、独特产品和技艺、社会荣誉等有关情况的描述和证明材料,确保描述清晰、证据充分、不存在争议。对申报材料不详细、证据性材料不充分的,要及时督促在规定时限内补全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3、加强宣传报道。县电视台、保定日报高阳新闻和高阳之声等媒体要通过开设专栏、拍摄专题片和新媒体聚势宣传等手段,深入宣传老字号践行诚信为本、公道守规经营理念,质量优先、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深入宣传老字号优化产品结构,推动产业升级,积极“走出去”,扩大老字号影响力,为高阳品牌的崛起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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