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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回头看”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6/1 15:44:06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各乡镇党委政府、锦华街道办,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扎实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通知》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回头看”督察组在保定期间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和相关工作安排,县委、县政府成立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回头看”督察组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中央、省、市环保督察组在我县期间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服务工作,同时各乡镇、街道办和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回头看”督察组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长:高文才  县委书记

闫向阳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王克杰  县委常委、县委农工委书记

孙亚珍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朱冠军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统战部部长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

蒋东方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牛旭峰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县政府副县长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县政府副县长

  员:李增民  县委办常务副主任

魏英伟  县政府办主任

王永红  县纪检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

冯新策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郭立光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宋旭涛  县政府办主任科员

刘振新  县环保局局长

郝彦君  县发改局局长

戈卫东  县住建局局长

张立军  县规划局局长

刘永生  县国土局局长

王鹏飞  县农业局局长

李新凯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建军  县质监局局长

宫占坡  县安监局局长

李跃青  县交通局局长

殷爱东  县水利局局长

董艳杰  县工信局局长

张宝泉  县林业局局长

张恒山  县城管综合执法局局长

王金鹏  县统计局局长

            魏双振  县财政局局长

            杨立青  县审计局局长

            王云明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刘哲璞  县文广新局副局长

朱鹏飞  县公安局副局长

    锦华街道办事处书记

孙明亮  锦华街道办事处主任

马建全  西演镇党委书记

李万顺  西演镇镇长

韩立通  庞口镇党委书记

赵曙光  庞口镇镇长

白彦峰  邢南镇党委书记

王全安  邢南镇镇长

吴敬芝  晋庄镇党委书记

王军涛  晋庄镇镇长

王国兴  小王果庄乡党委书记

许景阳  小王果庄乡乡长

    蒲口乡党委书记

吴海欣  蒲口乡乡长

    庞佐乡党委书记

郭龙伟  庞佐乡乡长

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蒋东方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委办常务副主任李增民、县政府办主任魏英伟、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王永红、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冯新策、县政府办主任科员宋旭涛、县环保局局长刘振新兼任。

二、专项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职责

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5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中央、省、市环保督察组对我县环保督察工作的各项配合工作。

()综合协调组

    责:1.负责与中央、省、市督察组沟通联系,制定中央、省、市环境保护督察组在高阳期间的保障工作方案;2.督察组交办事项的协调和驻地值班等工作;3.根据督察组确定的个别谈话范围和日程,负责协助安排个别谈话,通知被谈话人并安排谈话地点;4.负责安排督察组调研、走访、座谈活动,负责下沉督察的通知、协调、保障工作。

    长:魏英伟县政府办主任

副 组 长:刘振新 县环保局局长 

          宋旭涛 县政府办主任科员

工作人员:县政府督查室段亚雷、县环保局监察支队队长候杰,从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国土局、县市场监管局(质监)、县商务局各抽调1名同志,在县政府办集中办公。

()资料宣传组

    责:1.根据督察组工作资料清单准备有关材料,主要包括党委和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工作落实等支撑资料,以及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社会发展资料;2.负责撰写书记、县长的讲话、汇报、座谈材料;3.负责新闻宣传及各类媒体公开等工作,负责督察组任务、时间安排、工作方式、举报电话、邮箱的公布;4.负责我县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各类文件制发。

    长:代志伟  县政府办副科级干部

副 组 长:杨艳伟  县委办副科级干部

韩增荣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盛立新  县环保局副局长

工作人员:县委宣传部、县委办、县政府办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从县环保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工商)分别抽调1名同志,要求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和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在县委办集中办公。

()后勤保障组

    责:1.负责督察组食宿安排,负责办公用品及生活用品保障工作,安排督察所需会议室,保障督察组用车需要;2负责督察组领导接送站;3.按照督察组要求,配备办公设备;4.负责食品安全和卫生医疗保障工作;5.由县环保局向县政府申请专项经费,县财政局统一协调保障。

    长:宋旭涛  县政府办主任科员

副 组 长:刘    县财政局副局长

      史再卿  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

工作人员: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卫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工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分别抽调1名同志,在县政府办集中办公。

()舆情稳控组

    :1.负责掌握督察期间的网络舆情动态和舆情应对,及时编发舆情简报;2.负责群众信访(包括电话举报、短信和邮件)的受理、录入、分析、汇总、转办、反馈、上报工作3.负责中央、省、市督察组交办件的核查工作;4.选配4名同志(信访、环保各2),在督察组人员领导下,接听电话、拆阅群众来信,做好信息的统计、上报工作。

    长:郭立光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副 组 长:张继东  县委改革办主任 

李旭辉  县环保局副局长

杨松山  县委督查室负责人

孙永康  县政府督查室负责人

工作人员: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信访局分别抽调1名同志,县环保局抽调4名同志,在县委宣传部集中办公。

()安全稳定组

    责:1.负责中央、省、市督察组在我县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2.负责督察组驻地及外出期间的安全,突发群体事件和环境应急保障工作。

    长:边树钢  县信访局局长

副 组 长:朱鹏飞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正新  县环保局副局长

工作人员:从县公安局、县信访局、县环保局分别抽调1名同志。

三、工作纪律和工作要求

()所有督察保障人员脱离本岗位,必须按时到岗,全程保障,任何岗位、任何时间不得空岗,24小时确保通讯畅通,特殊情况一律向本组组长和总协调员请销假,不得迟到和早退。

()实行组长负责制,所有人员自觉接受组长的调配,认真完成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拒绝理由。

()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等廉政规定,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实行日报制度,531日起,每天下午17:00,各组向县政府办公室报告当天工作进展情况和第二天工作计划,综合组汇总上报。

()所有准备工作需在529日前落实到位,所有人员于530日上午9:00到小组指定地点集中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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